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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CNAS实验室申请变更任务注意事项

栏目:行业动态 时间:2021-02-23 热度:26774

(一)在系统首页右侧有“通知公告”——“系统帮助文档(机构端)”——“机构变更申...

(一)在系统首页右侧有“通知公告”——“系统帮助文档(机构端)”——“机构变更申请”用户文档,请下载,填写前参考。

 

(二)若有复评、扩项任务,同时需要变更授权签字人、能力等变更事项(更名除外),只需在新建任务时选择“复评+变更、扩项+变更”等类型,将变更内容在复评、扩项任务中一并填写即可,无须再单独提交变更资料。

 

(三)单独提交变更任务时,涉及在线填写附表1-8项的内容,必须在系统中直接修改相关数据。同时,导出打印变更申请书、相关附表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,同步邮寄纸质版资料到CNAS认可七处,收件人:黄宸010-67105302/田珊珊010-67105207,邮寄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。

注意:在线提交10个工作日后未收到纸质申请材料,系统将自动终止任务,请及时邮寄纸质版资料!

 

1、名称变更

1)法律实体名称有变更。变更申请书,附表1,新、旧营业执照(分别加盖新旧母体单位公章),工商变更相关材料(如有),法律责任说明。

2)法律实体名称无变化,仅内部实验室名称变更。变更申请书,附表1,营业执照(单位公章),内部编制变更相关文件。

 

注意:涉及到实验室母体法律实体的变更,必须有法律责任说明。包含如下表述(可不仅限如下内容):

 A)本次申请仅涉及机构名称变更,****(原单位/公司)将法律责任转移到****(新单位/公司),****(新单位/公司)继承****(原单位/公司)(实验室)因开展检测/校准/检验等相关活动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
 B)人员、能力、环境、设备是否发生变化,有变化提供相关资料,无变化,须文字表述以上均无发生变化。

注:如果实验室最高管理者、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有变更,除文字表述外,还需要提交相关任免文件(签章版)。

 C)落款新、旧单位/公司名称,分别加盖新、旧单位/公司公章,只有旧公章被公安机关收回,才可注明后只盖新单位/公司公章,并提供销毁单据。其余情况必须盖双公章。

 D)提交新、旧营业执照复印件,分别加盖新、旧法人单位公章。另外,若涉及到法律实体的变化,需自行写说明。

2、地址变更

1)实际有搬迁,整体/部分搬迁。变更申请书,附表234(仅分场所搬迁无须填写附表2),实际搬迁的相关证明材料(如场地租赁合同等)。

注意:地址变更仅指新、旧地址的搬迁,不增加关键场所;如果增加新的关键场所,属于扩大关键场所,请与项目负责人沟通,提交扩项任务。

2)实际无搬迁(仅门牌号变更等)。变更申请书,附表2同一地址的证明文件

地名办、派出所等改地名的机构出具两个地址为同一地址的文件,或者道路规划文件;如果无法开具,要以单位/公司(非实验室)名义开具自证说明文件,自证两个地址实际为同一地址,没有实质性地址变更,加盖单位/公司公章。

3)删除/暂停关键场所,需要在线系统提交申请。“机构状态控制”——“状态变更申请”——在“关键场所”标签下进行相关操作。同时邮寄纸质申请到CNAS认可七处。

注意:主场所目前无法通过变更任务删除。主场所即场所列表中最上面无序号的场所。

 

3、授权签字人变更

1)新增/修改授权签字人。变更申请书,附表56

附表5需下载填写并签字,将签字版扫描上传到附件资料。附表6在线填写数据。如果要新增/修改授权签字人,需要在“授权签字人变更”页面中新增/修改相关人员,状态应显示为“新增/修改”,如未进行此操作,任务完成后,该人员不会被新增/修改。无变化的人员,不要进行“修改/新增/删除”操作。请注意!

2)注销授权签字人。变更申请书,附表6

如果要删除授权签字人,需要在“授权签字人变更”页面选中相关人员后点击“删除”按键,状态应显示为“删除”,如显示其他状态(修改/保持/新增等),仅备注中填写“删除/撤销等”,任务完成后,该人员不会被删除。请注意!(附表6导出为空时,自行填写需删除的内容,备注删除,word版上传到附件资料)

 

4、能力变更

1)新增/修改能力。变更申请书,附表78

附表7需下载填写并签字,将签字版扫描上传到附件资料。附表8在线填写数据。如果要“新增/修改”检测能力,需要在“检测能力变更”页面选中相应能力进行修改,状态应显示为“新增/修改”等,如状态显示“保持”,任务完成后,相应能力不会进行变更。无变化的能力,不要进行“新增/修改/删除”操作。请注意!

2)删除能力。变更申请书,附表8

附表8在线删除数据。如果要删除能力,需要在“能力变更”页面选中相关能力后点击“删除”按键,状态应显示为“删除”,如显示其他状态(修改/保持/新增等),仅备注中填写“删除/撤销等”,任务完成后,该能力不会被删除。请注意!(附表8导出为空时,自行填写需删除的内容,备注删除,word版上传到附件资料)。

 

(四)法定代表人、最高管理者、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的变更(不涉及授权签字人),不需要在线系统填报任务。只需提交:①人员变更情况说明(单位盖章),②相关任免文件(签章版),③新的营业执照(法定代表人变更),④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单(如有)。

纸质版资料邮寄到CNAS认可七处(收件人及地址同上);或发送签章版扫描件到变更邮箱biangeng@cnas.org.cn;或发送传真到010-67105106备案即可。

 

(五)联系人信息、邮寄地址等基本信息,请在业务系统内的“菜单”——“维护用户信息”——“维护机构信息”中,点击相应“机构类别”,自行维护。该信息更新尚未与已提交变更任务中的机构概况关联,直接在维护信息修改即可。

 

(六)忘记用户名和密码,需要修改邮箱的,请发邮件至biangeng@cnas.org.cn。邮件标题标明“修改邮箱”。邮件正文包括:单位名称、认可注册号、原邮箱、更改后的邮箱,联系人姓名和电话

1)重新登录“认可业务在线系统”,点击“已获认可机构获取密码”/“忘记密码”,自助找回用户名和密码。

2)若您已经成功修改了邮箱,仍无法登录或邮箱显示为“空”,请您发邮件至kuiy@cnas.org.cn咨询,或者拨打010-67105457咨询相关技术问题。

 

(七)注销/暂停认可资格,请提交由法人单位(公司)签章的纸质申请,邮寄到CNAS认可七处或发传真至010-67105106,不需要在线系统提交申请。

地址搬迁无需提交专门的暂停申请,机构自行暂停,停止使用CNAS认可标识即可。待搬迁完成后,尽快提交地址变更相关申请。

注意:因为搬迁无法按时进行相关评审任务时,需要提交暂停申请(操作同上)。

 

(八)暂停部分授权签字人/认可能力,需要在线系统提交申请。“机构状态控制”——“状态变更申请”——“变更能力”——“授权签字人”和/或“检测能力”等相应页面进行暂停操作。同时邮寄纸质申请到CNAS认可七处。